舍友偷了我的電瓶車

第4章

「是因為你先做錯了,我不過是偷偷用了點你的東西而已……」


我指著她的鼻子罵道:「你別給我裝!」


「你偷偷用就是不對,你想用可以和我講,十有八九我都會借給你。」


「你到現在不會都覺得你沒有經過別人同意,就隨便動別人的東西是對的吧!」


我翻出手機,找到她的鹹魚號。


我指著手機屏幕上那些顯示已經賣掉的二手闲置,繼續說道:「你偷了我們東西,然後掛到鹹魚上賣。」


「你還覺得你是對的嗎?」


「拜託你搞搞清楚,你這是偷!你是小偷!懂嗎?」


她突然停止了哭聲,猛地抬起頭與我對視。


她死死地咬著嘴唇:「那些東西你們又不用,那都是你們不要了的,我才掛到鹹魚上賣掉了。」


「我賣掉你們不用的東西什麼時候就成了偷了!」


頓時我氣不打一處來,有些好笑地說道:「你從頭到尾問過我們嗎?」


「我們不用你就自作主張覺得那是我們不要了?」


我好心耐著性子和她講道理,但她卻聽不進去半個字。


她轉頭就把話題重新引上了另一條歪路。


她口口聲聲說我們歧視她家裡窮,瞧不起她是農村裡來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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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說我們三個人一起有意無意地霸凌她。


我實在是想不明白她是怎麼能得出這種結論的。


除了晶晶和我們課表不一樣,我和大毛哪次上課沒有和她坐在一起?


哪次去食堂沒有喊她?


哪次買來了零食沒有給她分?


可接下來她說的話,讓我徹底大跌眼鏡。


她紅著眼睛,眼睛裡滿是嫉妒和怨。


她指著我鼻子大叫道:「你當著我的面買那麼貴的護膚品和化妝品,你怎麼就不是在歧視我了?」


「你知道我買不起,所以故意買那麼多,就是要讓我難堪!」趁我愣神的功夫,她轉頭又把矛頭對準了一直沒說話的晶晶和大毛。


她又吼道:「你們平時買那麼多衣服和鞋,你們知道我買不起!」


「這不是歧視我、孤立我是什麼?」


「你們明明知道我買不起的!」


9


我從沒想到事情會鬧到今天這樣的地步。


據我所知蔡珊珊家裡確實是農村的,不能算太窮,但也絕對是省吃儉用的。


我們知道她家的基本情況,也願意顧及她的自尊。


所以我們每次買東西從來都不會在宿舍裡炫耀,也不會提及價格。


可能會下意識地說一嘴哪個好用哪個不好用。


而大毛和晶晶家也並不比我家這麼富裕的條件,都是普通家庭。


她倆買來的衣服也根本談不上昂貴。


有的是拼夕夕二三十的半袖,有的是斥巨資三四百買來的牌子。


我們從不會和她炫耀我們買來什麼。


可卻實在沒想到,隻是單單因為我們買來這件事情,她就已經積怨已久。


她的神經已經敏感脆弱到了近乎病態的地步。


現在在她眼裡,不管我們花了多少錢、買了什麼東西,隻要是我們買了,就是在排擠她。


我實在是無法感同身受地理解她這樣病態的腦回路。


一時間,我語無倫次,在原地愣怔了許久。


大概是太過荒謬,我沒忍住笑出了聲:「所以因為你自己窮,你自己買不起。」


「我們也要跟著你一起窮,跟著你一起過苦日子嗎?」


「我們的錢是爸爸媽媽給的。」


「但是你的錢不僅是你爸媽給你的,還有你自己偷來的。」


我扯過椅子,對著依舊坐在地上的她說道:「被你灌了口水的那瓶神仙水我早就不用了。」


「難為你煞費苦心。」


聽到這話她愣了一下,接著是一種計謀沒有得逞的惱羞成怒。


我又說道:「希望你沒用過我的粉底液,畢竟裡面被我重新灌了殯儀館專用的粉底液。」


我彎下腰,對著她笑道:「給死人用的哦。」


「我電動車的電瓶被偷了,你應該比我還清楚吧?」


「但是沒關系,我已經報警了。」


「盜竊他人財物,這是犯法的,你說說會判幾年呢?」


蔡珊珊的臉一下子就白了,她的眼珠子滴溜溜轉不知道在想什麼。


她含糊其辭:「問我幹什麼,我又不知道!」


她從地上爬起來,故作硬氣地對我說:「但是你打我這事沒完,我要告訴輔導員!」


她轉頭怒氣衝衝就一頭衝出了宿舍。


隔天,輔導員就把我們三個喊去了辦公室喝茶。


可理論上來說,我倆都動了手,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受害者一說。


我滿不在乎地說道:「是她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我。」


「她故意往我的爽膚水裡灌她的口水,誰知道她有沒有什麼傳染病。」


「我是想打她,但是她撲上來還手了。」


「學校要開處分,那就我倆一人一個好了。」


我這番說辭把輔導員氣了個半死,她根本不能拿我怎麼樣。


更何況還有晶晶和大毛作證,她倆一口咬定沒看清楚,隻知道兩個人都動了手。但我搞不清楚的是,我們輔導員怎麼就偏偏什麼事情都向著蔡珊珊。


我們的訴求全都被輔導員駁回。


反倒是蔡珊珊一有個什麼,輔導員馬上就跳出來給她撐腰。


我百思不得其解,直到我們三個離開時,聽到了剛去辦公室的蔡珊珊對著輔導員小聲喊的那一句:「表姑姑。」


這聲「表姑姑」我可算是徹底明白了。


原來輔導員和她沾親帶故。


這也難怪處處護著她,容她在眼皮子底下四處撒野。


我突然開始大膽地猜想。


說不定輔導員也根本沒有像她說的那樣,把這件事情上報到學校。


隻是裝模作樣地告訴我們,學校要把這件事情壓下來。


如果想把這件事情壓下來的人不是學校,而是她呢?


為了保證萬無一失,我們並沒有第一時間去找系主任。


昨天我和蔡珊珊因為她偷東西的事情掐架,引起了不小的動靜。


隔壁幾個宿舍全都聽到了。


這天上專業課時,同班的一個女生就湊到了我面前。


她小聲問道:「你們是和蔡珊珊一個宿舍的吧?」


我茫然地點頭。


她繼續說道:「那你們可慘了,她經常偷東西,高中那會兒就是。」


她指著自己的臉又說:「我和她高中就是一個宿舍的。」


10


沒想到,我們隻是蔡珊珊的受害者之一。


那個和蔡珊珊一個高中的同班女生說,她們高中時就深受蔡珊珊所害。


蔡珊珊手腳不幹淨,經常會偷偷用她們的飯卡。


高中時,她放在桌子上的飯卡就莫名其妙地丟了。


所幸她第一時間就去掛失了,但是卡裡還是查到被刷了二十塊錢。


後來某天打掃衛生的時候,才發現自己的飯卡在蔡珊珊床下。


當時蔡珊珊也是狡辯:「我不知道呀。」


「你的飯卡什麼時候跑到我床底下的,應該是掉地上不小心被誰踢進來的吧。」


一開始,她們宿舍的人也是誰也沒把這件事當真。


也是慢慢地才發現不對勁。


和我們宿舍的情況如出一轍,同樣也是護膚品一類的東西莫名其妙變少了。


還有些文具也都好端端地不翼而飛。


她們抓到了蔡珊珊偷用別人東西現行,蔡珊珊也是硬氣地狡辯,到最後又開始訴苦賣慘。


說自己家裡條件不好,質問她們是不是霸凌她。


校園霸凌這樣的屎盆子她們可是擔當不起,連忙和老師說了情況就讓蔡珊珊轉了宿舍。


大約是蔡珊珊覺得高中時小偷小摸別人根本沒辦法拿她怎麼樣。


上了大學,她的膽子也就越來越大。


偷東西掛到網上賣掉也就算了,甚至還存了蓄意報復的壞心眼。


仗著學校裡有自己親戚給自己撐腰,一回生二回熟,就算撕破臉也不再害怕了。


但很不湊巧的是,她偷了電瓶的第三天,電瓶就在她家充電時爆炸了。


一舉把她爸媽還有哥哥三個人一起送去了醫院。


直接拿下三殺。


家裡出了事,她請了一個禮拜的假。


我們當時也不知道她家發生了什麼。


隻看著她著急忙慌、白著臉收拾東西的時候,悄悄在背地裡幸災樂禍。


她請假的這一個禮拜,我們的日子可就好過了不少。


終於不用提心吊膽,時時刻刻懸著的心也終於能暫時咽回到肚子裡。


可那天下了課,我們三個一起去食堂吃飯時,又碰見了蔡珊珊。


與其說是碰到,不如說是蔡珊珊專門來找我們。


她在食堂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四處尋找,左顧右盼。


終於在人堆裡看到了她的目標。


她一個箭步,擠開一眾人群,然後當著所有人的面,撲通一聲就給我跪了下來。


我被嚇了一大跳,本能地後退兩步。


還沒等我開口說話,蔡珊珊就號啕大哭:「星毓……星毓,對不起,是我偷了你電動車的電瓶。」


「我拿回家想自己用,誰知道在充電時候電瓶爆炸了,把我一家全都炸傷了。」


「現在我哥還躺在醫院裡,醫院一個月的費用就要十幾萬。」


她抹了一把臉上直飚的眼淚和鼻涕,斷斷續續地哭道:「你能不能把電動車的發票給我。」


電動車的發票?


我皺著眉毛,下意識地問:「你要電動車的發票幹什麼?」


她躲閃了下目光,梗著脖子說道:「我要用發票找電瓶廠商索賠。」


「我是真的沒有辦法了,我爸媽也受了傷,我哥現在還躺在醫院裡,我爸媽會打死我的……」


說著說著,她就在地上匍匐前進,拽著我的褲腳不撒手。


「我保證以後再也不會對你們幹什麼了!我保證!」


「我現在給你們道歉,對不起,是我做錯了。」


「你們的東西我會賠給你們錢,我都賠給你們……」


我被嚇得連連後退。


中午正值飯點兒,食堂裡的人來來往往。


等我再一抬頭,周圍不知不覺間已經圍上來了一大群人。


幾個不明所以的吃瓜群眾,看到蔡珊珊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模樣實在是悽慘。


又聽到因為偷了我的電瓶而導致一家人都被送去了醫院。幾個人連連搖頭,直呼惡有惡報。


可罵完蔡珊珊,他們卻七嘴八舌地要我拿出發票來,說蔡珊珊已經遭到了報應。


得饒人處且饒人,這事不如就這麼算了。


一旁的大毛和晶晶同樣的不知所措。


我反應過來的第一件事,就是抓著大毛和晶晶離開。


我掙扎著從蔡珊珊手裡一點點奪回自己褲管子的掌控權,拽著兩個人奪門而出。


11 我沒敢直接回宿舍,生怕蔡珊珊去宿舍裡堵我。


不過按照她今天這樣的架勢,她多半會選人多的地方,在宿舍樓下堵我。


我和大毛晶晶也不敢再回食堂吃飯。


我們三個隻好去了學校外面的飯店。


大毛和晶晶都在說蔡珊珊罪有應得,活該。


可當時就覺得不對勁的我,現在再想起來,是越想越不對勁。


這件事情都已經嚴重到能讓蔡珊珊當著一群人的面給我下跪。


那肯定絕對不是像她所說的舉手之勞這麼簡單。


她要那張發票說是去找廠商索賠。


可索賠是那麼容易的事情嗎?


發票實際上不能讓她獲得任何利益。


保險公司理賠時不需要發票,醫院治療時也不需要發票,別人捐款時更不需要發票。


事出反常必有妖,所以這件事一定是衝著我來的。


鬼使神差的,我突然想起來之前小偷入戶盜竊失足摔下樓,業主賠償了十萬塊錢的事情。


依稀之間,我就理清了這裡面的彎彎繞繞。


發票能證明的東西,隻能是我的電瓶爆炸炸傷了他們一家。


電瓶是她偷走的,我也報了案,但並沒有就此定論說她是小偷。


而我一旦提供給她電瓶的發票,那麼是偷的還是我借給她的,這就說不清楚了。


如果她再以借用我電動車為由,提起訴訟要求索賠。


那我面臨的可就不僅僅是潑天的屎盆子了,還會是一筆數額巨大的賠償金!


她說她哥哥現在在醫院治療,費用一個月就十幾萬。


這我哪能賠得起啊!


我給了她發票,就相當於是我背了鍋。